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5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李啓維 
連署人
陳秋宏、沈家鳳、蔡筱薇、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安平港支航道軍艦博物館前頭沈沒燈塔應移除 
說明

2-30年前安平漁港封閉之後,漁船從商港出入必須經過支航道,當時航道兩旁有燈塔設施,靠近軍艦博物館船頭的燈塔,因年久失修損壞,剩底座沈沒在海底形成暗礁,台南市議員李啟維建議應儘速拿掉以策航行船隻安全。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漁港所表示,根本解決之道還是要徹底移除,但是在未移除之前會先在沈没燈塔處先設立指示標示提醒航行船隻。

根據漁民反映,在億載金城支航道,軍艦博物館前頭有一座沈没燈塔設施,雖然不在航道中間,但是一不小心還是會觸礁,尤其一些駕駛遊艇、帆船的人並不甚瞭解,實在很危險,應儘速移除。

李啟維議員表示自從安平漁港打通之後,漁船已不再從商港支航道出入,但是近來安平港漸漸發展成遊艇、帆船休閒港口,出入船隻還是很多,過去就發生不知情人士,駕船經過造成觸礁損失慘重,萬一發生生危險怎麼辦!

 
辦法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9/15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1/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2/0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2/09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9001212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農業局109年12月25日府農港字第1091555029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安平港支航道軍艦博物館前頭沈沒燈塔應移除」議員提案,敬答覆如下: 一、 安平漁港於興建之際,未建港口,漁船筏需從支航道繞經安平商港出海作業。漁業署為解決安平漁港漁船筏航行安全、增加作業效率,於89年辦理「安平漁港舊港口重建工程」。該燈塔為舊港口打通前,為維護漁船筏航行支航道之安全所設置。 二、 支航道為安平漁港及商港往來船舶之通道,非屬漁港範圍,現今仍有載客小船、遊艇及漁船筏航行,為維護船舶航行安全,本府農業局已先行於沈没燈塔周遭設置浮標警示。 三、 移除沈沒燈塔所需經費,本府農業局以109年12月22日府農港字第1091554617號函向漁業署爭取經費,辦理移除作業。 
回覆附件
市府回文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