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3/26 
來文字號
府社秘字第115041912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核定本市「115年度擴增日間作業設施服務計畫」經費新臺幣145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5年3月9日社家障字第115000412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資本門總經費計新臺幣235萬8,000元整(中央補助新臺幣224萬、地方配合款新臺幣11萬8,000元),其中新臺幣90萬8,000元(中央補助新臺幣77萬1,000元、地方配合款新臺幣13萬7,000元)已納編115年預算,資本門新臺幣145萬元整(中央全額補助),因未及納入本府115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3月24日第74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係用於增設3處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據點之開辦設施設備費,考量本市整體社區式服務涵蓋率約20%,為持續擴增布建本市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以達目標涵蓋率23.1%,爰具急迫性。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116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