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5次 臨時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12/07 
來文字號
府社家字第111158498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連署人
 
案由
衛生福利部核定本市「112年度充實保護性社工人力所需設施設備計畫」經費新臺幣11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77萬元、市配合款33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9月21日衛部護字第1111460926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總經費新臺幣11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77萬元、市配合款33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10月25日第56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2/12/14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12/1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2/22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2/28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10021010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