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連署人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將警察局及消防局人力不足所需經費編列於112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並於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時提出送會審議。 
說明
  1. 警察局112年預算員額仍不足185人,建請辦理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編列所需人力經費,以俾利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補實,以減少基層人力不足所帶來的工作壓力。
  2. 經查消防局已於110年11月3日簽奉市長核准增加編制員額477人,請於辦理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編列所需人力經費,以達勤一休一目標,以改善基層外勤消防人員長期超時服勤現象,提振第一線消防救災人員士氣。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2/15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2/1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2/22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102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本府警察局人力不足所需經費編列於112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並於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時提出送會審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編制員額5,352人、預算員額4,472人,考量勤、業務需要並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及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並依據轄區治安、交通狀況持續評估所需警力,前經本府於111年10月31日同意請增預算員額185人,本府警察局於111年11月16日陳報內政部警政署層轉行政院核辦;嗣經內政部警政署112年2月10日函復本案業經行政院同意辦理。 二、本案業依內政部警政署112年度分發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生期程,評估提列所需經費,配合本府主計處追加減預算期程,編列於112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送貴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審議。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