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 類別
- 保安
- 案號
- 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連署人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將警察局及消防局人力不足所需經費編列於112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並於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時提出送會審議。
- 說明
- 警察局112年預算員額仍不足185人,建請辦理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編列所需人力經費,以俾利向內政部警政署申請補實,以減少基層人力不足所帶來的工作壓力。
- 經查消防局已於110年11月3日簽奉市長核准增加編制員額477人,請於辦理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編列所需人力經費,以達勤一休一目標,以改善基層外勤消防人員長期超時服勤現象,提振第一線消防救災人員士氣。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2/15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2/1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2/22
- 發文字號
- 南議保安字第 112000102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本府警察局人力不足所需經費編列於112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並於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時提出送會審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警察局編制員額5,352人、預算員額4,472人,考量勤、業務需要並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及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並依據轄區治安、交通狀況持續評估所需警力,前經本府於111年10月31日同意請增預算員額185人,本府警察局於111年11月16日陳報內政部警政署層轉行政院核辦;嗣經內政部警政署112年2月10日函復本案業經行政院同意辦理。 二、本案業依內政部警政署112年度分發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畢(結)業生期程,評估提列所需經費,配合本府主計處追加減預算期程,編列於112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送貴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審議。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