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建設
- 案號
- 7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家貞
- 連署人
- 洪玉鳳、方一峰、蔡淑惠、林燕祝、李文俊、謝龍介、蔡育輝
- 案由
- 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維護兒童、青少年及國民健康,制訂防治及管理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自治條例。
- 說明
一、依董氏基金會指出,菸商推出電子煙短短10年、加熱菸僅僅五年的時間。而在去年底時,政府似乎有意轉為「一開(加熱菸)一禁(電子煙)」的政策。在菸商枉顧國人健康只顧利益下,近來電子煙及加熱菸2合1產品已悄悄滲入台灣,並逐漸在校園擴散造成氾濫。電子煙除含有毒物質,具爆炸危險性,電子煙填充液五顏六色,誆稱具有水果、咖啡、香氣等多種口味,容易讓學子誤以為是在追求流行下嘗試吸食,使其在不知不覺中成癮、造成終身無法抹滅的傷害及遺憾。
二、再者,台灣目前年輕人幾乎尚未施打新冠肺炎疫苗,因此做好自我防護,實為重中之重,而遠離染疫的危險因子就是第一步。根據研究發現,13-24歲的年輕人,吸電子煙者感染新冠肺炎的機率比不吸者高出5倍,若吸電子煙又同時吸菸者,感染新冠肺炎機率更高出7倍!青少年是國家未來的希望,透過制訂嚴謹的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確保兒童、青少年及市民健康。
三、建請台南市政府儘速制訂條列加緊修法,嚴禁讓電子煙、加熱菸等所有新型菸品,輕而易舉進入市面及随意可得,造成危害市民身心健康的兇手。請市政府務必超前部署、勿任意開放已知有毒的新型菸品,流人市民的日常生活中,謹慎嚴格的為國人健康把關,保障人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1/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1/08/06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1/08/1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1/09/07
- 發文字號
- 南議建設字第 1100007438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衛生局110年9月16日府衛國健字第1101071144號函覆如下:
本府就「為防制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之危害,維護兒童、青少年及國民健康,制定防治及管理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自治條例。」案,敬答覆如下: 一、電子煙是全球新興健康危害議題,其無法幫助戒菸且載具有潛在的危險性,為此中央也針對「菸害防制法」進行修法,目前修正草案正於行政院審議中。 二、本府回應及作為: (一)為填補菸害防制法修法前之空窗期,加強對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防制作為有所依循,本府109年擬定之「臺南市電子煙及新興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送審退回後,於110年重新檢視並修正為「臺南市新型菸品危害防制自治條例」條文送審,目前彙整本府教育局、警察局、法制處之綜合意見辦理中。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