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1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臺南市政府將「新營波光節」邀請民間表演藝術團體、社區土風舞表演及歌唱比賽等相關活動經費,統一由新營區公所編列預算並統籌辦理,以利事權統一與行政效率提升。
- 說明
- 新營波光節已逐漸成為溪北地區重要的文化觀光活動,活動期間常邀請民間表演藝術團體、社區土風舞團隊、地方社團表演,以及舉辦歌唱比賽等多元藝文活動,不僅能凝聚地方向心力,也能活絡地方觀光與商機。
- 為提升行政效率並落實地方活動整體規劃,建議臺南市政府未來辦理新營波光節相關活動時,凡涉及邀請民間表演藝術團體、社區土風舞表演及歌唱比賽等活動經費,應統一由新營區公所編列預算並統籌規劃辦理。透過單一窗口整合資源,不僅可避免補助標準不一所造成的困擾,也能強化活動整體規劃與執行的一致性,使事權統一、責任明確,進一步提升新營波光節活動品質與地方參與度。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3/18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3/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3/25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50001717號
- 執行情形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