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74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冠維 
連署人
李偉智、陳怡珍、杜素吟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規劃永康區永明里活動中心,以利該里民有適當之活動與集會場所。 
說明
  1. 永康區永明里係107年里鄰整編後自龍潭里獨立設置,總面積62公頃,目前人口數截至113年3月底止計2012戶5445人。
  2. 目前永明里辦理活動時多於永明里辦公處(中山北路264巷185號)封路舉行極為不便。
  3. 因該里人口不斷增加,興建活動中心為里民活動與集會場所迫切所需,建請市府在永康區永明里覓地,尋找適合地點興建活動中心以提供里民良好的使用環境。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2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05545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13年7月31日1130006864號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規劃永康區永明里活動中心,以利該里民 有適當之活動與集會場所」案,敬答覆如下: 一、 查永康區永明里 1,986 戶、5,426 人(截至 113 年 6 月),目前龍潭永明里活動中心提供永明里及龍潭里共同使用,且 為市府民政局列管里活動中心。 二、 依臺南市里社區活動中心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 5 條規定: 活動中心以三至五里、社區共同使用為原則。同一里、社區內已設有活動中心者,不得再興建;附近之里、社區已設有活動中心可供共同使用者,亦同。但有特殊情形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三、 有關永明里活動中心興建需求,已請永康區公所凝聚地方共識並協助取得適當用地後,簽核市府研議辦理,或與周邊活動中心研議共用之可行性。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