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70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鄭佳欣 
連署人
蔡筱薇、李宗翰、沈家鳳、呂維胤、蔡育輝、陳怡珍、林志聰、周麗津、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市府針對關廟區文中二「休閒運動公園」,予以重新規劃並加強相關設施成為具有特色的公園,以提供當地居民一處休閒運動的場域。 
說明

一、關廟區文中二「休閒運動公園」現階段環境混亂設施老舊,當地居民無法好好利用該場地進行休閒活動。

二、為改善關廟區文中二「休閒運動公園」環境,建請市府重新規劃並加強相關設施,將此一休閒運動公園改造為特色公園。

三、同時翻轉罐頭遊具,融合在地特色,取代為有創意、啟發性的共融遊戲場,提供孩子無障礙空間、培養肢體協調、認知與社交關係,讓孩子快樂玩中學。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7/01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7/0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7/20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6187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8月6日府教體處設字第1090889758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針對關廟區文中二「休閒運動公園」,予以重新規劃並加強相關設施成為具有特色的公園,以提供當地居民一處休閒運動的場域」案,敬答覆如下: 一、關廟區文中二運動公園現設有籃球場、網球場、田徑場及兒童遊具等運動設施。 二、本案經109年1月8日提報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稱體育署)申請風雨球場建置,計畫總經費4,500萬元,施作內容含4面籃球場規劃設置風雨屋頂、夜間照明、球場周邊排水改善等,體育署於109年1月13日以臺教體署設(一)字第1090000853號函復,視年度經費再行續處。 三、有關運動公園內共融遊憩設施部分,本府教育局(體育處)將檢視該地兒童遊具設置現況,整體評估研擬改善計畫後,另案爭取相關經費,以提供兒童更多元化之共融遊憩空間。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