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鄭佳欣、余柷青
- 連署人
- Ingay Tali 穎艾達利、蔡育輝、陳怡珍、朱正軒、謝舒凡
- 案由
- 建請市府補助社區關懷據點成立之試辦費用或增購健康醫療器材。
- 說明
- 社區關懷據點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健康促進活動場所,並需要通過長達六個月籌設試辦期間。
- 其中健康促進活動會需使用血壓計、骨質密度檢測、體重計等醫療器材,提供長者使用,因購置醫療器材費用高昂,為鼓勵社區關懷據點成立,建請市府籌措補助關懷據點成立費用或其補助購置所需健康醫療器材造福市民。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06/21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07/06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565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補助社區關懷據點成立之試辦費用或增購健康醫療器材」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市為鼓勵有意願單位,結合在地志工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服務,若有新單位有意願辦理關懷據點業務,社會局將輔導籌設試辦,並輔導單位依規劃之服務項目(關懷訪視、電話問安、健康促進活動)以6個月為籌設試辦期,經審核可正常運作及執行者,核准設置並先以市府經費補助據點營運業務費用,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 二、截至112年6月底計有10個籌設試辦完成,並接受市府經費補助之關懷據點,據點業務費可購置物品(如血壓計),進行據點館室服務。衡酌社區照顧永續發展,將持續輔導市府據點穩定運作業務,次年度輔導已運作穩定之市府經費補助據點優先轉申請衛福部社家署補助業務費及開辦設施設備費用。 三、依衛福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社會及家庭署獎助方案-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規定,新設置之關懷據點補助開辦設施設備費最高新臺幣10萬元,以落實社區關懷照顧。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