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郭信良、許又仁、趙昆原、蔡秋蘭、周奕齊、黃麗招、林阳乙、陳怡珍、曾信凱、杜素吟 
連署人
 
案由
受理葉明玉等人請願案,促請臺南市政府編列鄰長「工作及交通補助費」,每人每月2,000元,自109年起實施。 
說明

本會受理葉明玉等人之請願案,認有討論之必要,請願案理由說明如下:

一、臺南市推動「里鄰合併」,鄰長在「社會安全網」的角色功能更顯重要,政府有必要在其無給職義務奉獻付出的同時,給予「鄰長工作交通補助費」來提昇社會安全網的機動應變能力。

二、臺南市府在「里鄰合併」後每位鄰長服務戶數平均且增加,應有以合併前之預算規模重新做合理分配的措施,以避免只為「省人又省錢,不顧社會安全網」的負面評價。

三、現行提供鄰長一年一度的「文康活動費」由各區公所統一辦理,以實質參與人數來支付費用;「鄰長健康保險費」公所負擔部分則因具有職業者未協助負擔,故並非所有鄰長人人皆享有政府所稱之是項福利措施。

四、簡單對比其他五都做法,市府在未里鄰合併前編列其稱為「鄰長福利」之預算,本就因未編列「鄰長工作交通補助費」而有顯著落差。里鄰合併後相關福利預算在未重新規劃有合理配套措施下,與其他五都鄰長福利措施之總經費差距更形擴大。

五、里鄰合併後以鄰長協助政府發放「政令文宣」一事來説,不論步行或騎車發放所需時間皆全部增加,部分人員更接近加倍。隨著台灣社會愈多元開放及民主化,今年選任之里長於就職後要求鄰長協助里務之推動,已漸感有為難之處境。

 
辦法
在市府推動「里鄰合併」前原有預算規模下,採行合理經費重新配置措施,編列每月「鄰長工作交通補助費」2,000元,架構綿密且機動的「社會安全網」基層機制。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4/24 
審查意見
移請大會討論。(與民政7、8號案併案處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4/30 
大會決議
照案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5/0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3758號 
執行情形
收文字號:108年5月13日1080004207號 依據臺南市政府108年5月10日府民區字第1080541001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編列鄰長交通補助費或工作協助費每人每月 2,000 元」案,敬答覆如下: 一、里鄰調整目的乃於提高行政效率,杜絕長期以來各區里鄰大小不均及里鄰長服務量能差異之狀況,使各區里鄰長服務能量更趨於均衡,整併後撙節的經費仍應就市政整體考量及施政優先順序運用支配。 二、鄰長是本府推動市政的重要夥伴,多數的鄰長都是基於熱心地方事務,而出任無給職的工作,至強化社會安全網絡的建構,行政核心應在加強社工人員與社福中心的功能。 三、本府目前以既有財源編列鄰長福利經費每人 3 萬 2,328 元/年(經費支出須以實際參加或使用情形而定),且適時檢討調整鄰長福利經費(例如本府注重鄰長團體傷害保險規格,於 108 年將保險理賠額度自 80 萬元調整為 100 萬元,以保障鄰長人身安全)。 四、本市未偏列鄰長交通補助費或工作協助費,實因相較於其他五都財政資源最少,且房屋稅調降後,明年起本市將再減少 23 億元預算,未來財政更加艱難,每一筆預算支出必須花在刀口上,該福利經費將就本府財政狀況及施政優先順序做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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