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11次 臨時會
- 類別
- 環保衛生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王家貞
- 案由
- 建請市政府儘速研擬,未來公部門舉辦活動的公開場合,全面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建立全方位無障礙、可即時融入活動現場環境及同步掌握活動過程的參與感。
- 說明
為提高聽障者及高齡重聽長者參與公部門舉辦活動的意願,建請市政府儘速研擬,未來公部門舉辦活動的公開場合,全面提供無障礙的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協助,讓有需者在參與活動時可即時融入活動現場及同步掌握活動過程,積極的為鄉親市民創造無縫舒適、滿意的參與感。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6/03/18
- 審查意見
- 照案通過。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6/03/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6/03/26
- 發文字號
- 南議環衛字第 1150001783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政府儘速研擬,未來公部門舉辦活動的公開場合,全面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建立全方位無障礙、可即時融入活動現場環境及同步掌握活動過程的參與感。」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為保障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之公民權,每半年均函請各局處參考中央訂定之「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並檢視及填報「各級機關辦理各項活動設置無障礙設施及服務檢核表」。該檢核表中已納入協助聽障者參與之各項輔具或服務項目,請各機關單位提供手語翻譯、同步聽打等支持服務措施,以提升身心障礙者參與公共活動之可近性。 二、另因臺南市政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112年第1次(第6屆第5次)會議身權委員提案,本府業於112年3月16日府社身字第1120341367號函、112年5月29日南市社身字第1120669755號函以及112年9月28日南市社身字第1121147091號函,請各機關單位於自辦或委外辦理之記者會、活動、課程等公開活動,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或運用AI即時字幕等輔助措施,並將相關費用納入年度預算規劃,以落實身心障礙者資訊近用及資訊平權。 三、本府後續將持續加強宣導與輔導各局處提升身心障礙權利意識,並規劃將下列內容納入「各級機關辦理各項活動設置無障礙設施及服務檢核表」: (一)各機關單位於辦理公開活動時,若該活動未限制參加對象資格,且活動規模達500人以上之大型活動,請各機關單位需提供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以確保資訊傳遞之可近性。 (二)如為事前報名性質之活動,各機關單位應於活動報名表單中增列無障礙措施需求之欄位,以利事先掌握相關需求,並視需求提供適當之無障礙支持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之社會參與權益。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