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8/17 
來文字號
府經區字第111108104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工業局核定本市「新市產業園區南側主要聯絡道路工程」本案經費新台幣1億1,830萬5,000元整(中央補助款為9,701萬元,市配合款2,129萬5,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11年7月29日工地字第11100688811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
  4. 案業經本府111年8月17日第55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8/30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7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1001170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