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2/03/15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1016923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本府100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補助作業」案,總金額650萬元整(中央補助585萬元,市配合款65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並於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三點第四款暨內政部營建署101年2月9日營署更字第1010801032號函規定辦理。

二、旨揭100年度「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補助作業」案,係為本府100年度提案獲內政部補助案件,原預算未編列,核列補助經費650萬元(中央補助款585萬元、配合款65萬元),依內政部營建署指示應儘速辦理招標作業,提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俟101年度追加預算辦理轉正。

三、本案業經101年3月15日第5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送請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辦理墊付,並於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3/29 
大會決議
請 貴會同意辦理墊付,並於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4/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10326號 
執行情形
已於101年度追加預算轉正。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