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43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王峻潭 
連署人
賴惠員、楊麗玉、陳進益 
案由
建請水利局即刻以災害準備金改善左鎮區二寮里本部落農南左223號農路崩塌處的地基,因原已塌陷處的下邊坡仍有整體滑動之跡象,應以攔砂壩工法鞏固現有滑動面以免大規模走山後波及鄰近2戶住家。 
說明
左鎮區二寮本部落(二寮高分37又14)農南左223號農路為省政府時期山地農牧局(現稱水保局臺南分局)所造冊列管並開設之村里主要聯外道路,因101年6月泰利颱風造成原路面坍塌約50米長、深達30米之山谷大規模坍塌,現中央已補助1097萬復建經費並要求以替代道路避險工法從旁繞道規劃新路線,但經專業工程顧問公司探勘過後不在補助範圍內的原塌陷處仍有大規模的整體滑動走山跡象,現已恐危及後續復建工程與鄰近2戶住家,建請水利局即刻派員勘查並持續追蹤進度。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12/18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10011382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中華民國102年1月7日府水保字第1011071192號函復: 一、旨揭案由:「建請水利局即刻以災害準備金改善左鎮區二寮里本部落農南左223號農路崩塌處的地基,因原已塌陷處的下邊坡仍有整體滑動之跡象,應以攔砂壩工法鞏固現有滑動面以免大規模走山後波及鄰近2戶住家。」 二、本案業於101年11月21日由林務局、本府水利局、左鎮區公所等會勘結果:「道路部份已由農業局辦理災害復建工程,下邊坡崩塌地位屬林務局轄管96林班地,林務局擬施設擋土設施以保護坡腳,長度約50米,並由林務局籌編經費辦理。」經本府水利局連繫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該處已函請林務局納入計畫辦理。因該處土地屬林務局轄管,本府水利局將於林務局攔砂壩施作完成後,依現場狀況籌措經費施作相關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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