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4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 
來文日期
2020/04/13 
來文字號
府族綜字第109044760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本市平埔族群聚落「109年度平埔族群聚落活力計畫」,經常門新臺幣596萬9,107元、資本門143萬3,205元,計740萬2,312元整,其中資本門32萬4,000元未及編列預算乙案(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3月9日原民教字第1090012221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三、本案相關說明:

本案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補助經常門新臺幣596萬9,107元、資本門143萬3,205元,計740萬2,312元整,其中本府已依暫估數納編中央補助款經常門630萬元,資本門111萬元,尚惟有資本門32萬3,205元未及於109年度編列預算,因預算編列係以千元為單位計,調整墊付金額為32萬4,000元,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3月31日第432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0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0/04/16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05/05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06/0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06/16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9000402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