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0/09/15 
來文字號
府交公運字第109111616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核定本市109年度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臺南市自動駕駛公車智慧基礎設施建置計畫」經費新臺幣2,36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2,000萬元,市配合款36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 審議。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109年6月8日交科字第1090016350號函暨109年9月14日交科字第109002590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之規定:「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一)本案交通部同意補助2,000萬元,市配合款360萬元,總經費2,360萬元。

(二)因本案未及納入本局所屬公共運輸處110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9年9月15日第45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1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0/09/2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0/10/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0/10/28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0/11/05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090010262號 
執行情形
一、 案係109年度交通部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補助案件。 二、 本案已於110年2月2日與台灣佳光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約,刻依契約履約。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