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12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楊麗玉、林志聰、曾培雅、吳通龍 
案由
請市府正視老人社會之養護(非安養)問題,儘速建立充足老人養護體系。 
說明

一、老人社會來臨已不可規避,然而社會局完全無自辦之老人養護(非安養)規劃,完全仰賴民間團體,進而造成品質兩極化現象,即有錢者才能有人性化照顧而頤養天年,無力負擔高價養護(非安養)者,只有苟延殘喘,毫無尊嚴可言。

二、誰都會老,我們都是未來的老人,請為別人及自己著想。

 
辦法

一、請召開說明會,提出台南市完整之老人養護(非安養)體系規劃。

二、勿將問題丟給民間社福團體。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1/07/11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1/07/2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00010945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台南市政府100.07.29府社青字第1000563553號函復: 一、有關本市長青公寓於99年經內政部同意轉型為多層級老人福利服務機構,可為健康至失能長者提供全人、在地、多元連續服務;各樓層將規劃為不同層級的服務以照顧本市長者,1F設置日間照顧中心,2-3F設置為老人公寓,4-7F設置為養護照顧及失智照顧機構,B1與1樓成立老人綜合服務中心提供社區居民服務。 二、另,有關長者照顧服務,本府結合或委託社會福利及醫療相關團體,辦理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交通接送、老人營養餐飲服務、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喘息服務、居家護理、居家復健等各項服務計畫,以提供失能者多元化及在地化之照顧服務;另輔導及增設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電話問安、關懷訪視、健康促進活動、餐飲服務等服務,促進長者生理、心理健康,建構社區照顧網絡,落實預防照顧普及化、在地化及社區化,讓長者享有多元性的關懷照顧服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