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6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許又仁 
連署人
陳秋宏、方一峰、林易瑩、Ingay Tali穎艾達利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111年續發等值商品禮券給本市公立學校及幼兒園廚工,以慰勞學校、幼兒園廚工之辛勞。 
說明

一、營養午餐廚工配合學校行事曆,未提供勞務即無法獲取薪資,與一般學校教職員有別。去年底,本市學校廚工產業工會向市長陳情,訴求:寒假發放慰勞金,或至少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及相連之週六、週日,由市府補助發給6日春節慰勞金。

二、因市府財政考量,於今年農曆過年專案補助學校發放新台幣1000元等值之商品禮券以慰勞學校廚工整年工作之辛苦及防疫工作之辛勞。

三、今年疫情仍屬嚴峻,學校廚工亦屬弱勢,建請台南市政府111年仍援例發放1000元等值之商品禮券給本市公立學校及幼兒園廚工。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21/09/2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1/11/24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1/11/3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1/12/09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10001212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10年12月14日府教安(二)字第1101513687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 111 年續發等值商品禮券給本市公立學校及幼兒 園廚工,以慰勞學校、幼兒園廚工之辛勞。」案,敬答覆如下: 一、市府肯定自辦午餐學校廚師用心烹煮午餐的用心,今(110)年初針對 寒暑假期間未供餐無薪資的國中小廚師特予發放春節禮券,並由教育局研擬建立完整的廚師績優考核機制,制度化獎勵每位廚師的辛勞,先予敘明。 二、本(110)年 5 至 7 月間因疫情警戒至第三級,為免學校未供餐而影響 廚工工作收入,本府積極向中央反映並獲同意納入紓困補貼對象,使學校能順利發放廚工到校工作薪資、安定就業及生活。 三、有關廚師考核獎勵制度,教育局已在 110 年 10 月完成修訂、納入午 餐工作手冊,並函請學校落實執行,學校得視實際業務需要及午餐經費,討論增修考核項目、內容、分數比例、發放獎金標準,並依考核 結果,核實發予年終獎金、薪資加給及其他獎勵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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