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臨時會 
類別
臨時動議 
案號
提案性質
臨時動議-臨時動議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連署人
 
案由
臺南市政府112年2月14日宣布「代理教師核給全學年聘期,並自即日起實施」,如經費不足,建請台南市政府編列112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並於臺南市議會3月份第4屆第2次臨時會時提出送會審議。 
說明

為因應外界反應代理教師聘期議題,臺南市政府112年2月14日宣布「代理教師核給全學年聘期,並自即日起實施」,兼顧代理教師權益及學校用人需求,(111)學年度之代理教師聘期統一延長至112年7月31日後,預計將增加7500萬支出,如經費不足,請臺南市政府請編列112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並於臺南市議會第4屆第2次臨時會時提出送會審議。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2/17 
大會決議
函送市府研辦。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2/21 
發文字號
南議議事字第 1120000871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臺南市政府112 年2 月14 日宣布『代理教師核給全學年聘期,並自即日起實施施,如經費不足,建請臺南市政府編列112 年度臺南市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案,並於臺南市議會3 月份第4 屆第2 次臨時會時提出送會審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 考量本府112 年度總預算第一次追加(減)預算已編製完成,並於112年2 月24 日經核定會議通過,爰本市112 年度實施代理教師全學年聘期,增加之人事費預估為新臺幣1.5 億元,業已函文各校以學校用人費用列支。 二、 本案經費如有不足時,可動支本府教育局統籌編列之「調整待遇準備」因應,另為避免排擠其他教育支出,將持續爭取中央補助。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