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28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4/17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8045722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核定本市楠西區辦理「水資源作業基金水庫清淤公益支出經費及曾文南化聯通管路計畫周邊環境改善工程費用」,經費新臺幣1,908萬元整案(全額由中央補助,本府無配合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108年3月21日水南曾字第10830014040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1項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

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108年3月21日水南曾字第10830014040號函核定分配額度計新臺幣1,907萬9,904元整,其中水庫清淤公益支出核列經費907萬9,904元,不辦理保留且應於本(108)年底前核銷完畢,另曾文南化聯通管路計畫周邊環境改善工程費用核列1,000萬元,為爭取時效並有效運用補助經費,提請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4月17日第38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3/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5/24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 一、同意墊付。 二、蔡育輝議員保留大會發言權。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5/29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6/04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8000545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