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6/08/13 
來文字號
府環土字第1150067608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補助本府辦理「115~116年度中石化(台鹼)安順廠整治場址監督查核應變計畫」新臺幣990萬元(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惠請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5年8月5日環管土字第1157117763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規定。
  3. 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補助新臺幣990萬元(中央全額補助,其中行政事務費37萬元,委辦費953萬元),計畫期程共計12個月。因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核定計畫日期較晚,未及時納入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並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5年8月11日第761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案緊急理由: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來函需依規定納入預算,並應於核定後3個月內完成上網公告並決標,且依核定之計畫內容,應於本(115)年度完成第1期款撥付,故於本會期提送墊付程序。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6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核定函.pdf
計畫書.pdf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大會決議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