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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為幫助有生育計畫之父母,建請市府推動AMH檢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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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有鑒於父母於生育計畫過程中會遇到諸多現實困難,而AMH檢查補助可以協助女性確認卵巢情況,預測生育能力,建議衛生局針對AMH設置相關補助,以幫助有生育計畫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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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為幫助有生育計畫之父母,建請市府推動AMH檢查補助」案,敬答覆如下:
一、自110年7月1日起,根據衛生福利部的「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擴大補助人工生殖對象為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並於我國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且妻年齡為未滿4歲。本市共有9間特約機構,依國健署資料本市市民申請通過醫療費用補助自110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止,共5,135人次,總補助金額約10億7,515萬元。
二、依國際文獻指出單純凍卵後執行生育率約15至20%,本局已於112年5月16日函文詢問中央有關補助凍卵及AMH(Anti-mullerian Hormone,抗穆勒氏管賀爾蒙)檢測之相關效益,該署已於112年5月23日回覆如下:
(一) 普遍性補助凍卵可能助長晚婚晚育現象,另凍卵屬侵入性技術且有副作用,因此可能延遲生育決策並增加高齡懷孕的風險。
(二) AMH檢測多用於評估女性生育能力,如不孕症診斷、備孕準備或可能受到生育能力損害的疾病或治療之後。現行衛生福利部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已將AMH檢查費列入補助範圍。
故此,目前仍以鼓勵育齡婦女及早生育為主,並持續推動高齡產婦生育關懷、營造親善哺育環境、提供生育相關之遺傳疾病檢查減免與補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