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3,4,5次 臨時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連署人
- 蔡淑惠、王家貞、杜素吟、洪玉鳳
- 案由
- 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盡速將湯德章紀念公園被摧毀的國父銅像(已完成修護),於湯德章紀念公園重新塑立起來,推展臺南市對民主政治的多樣化包容與紀念。
- 說明
臺南市區湯德章紀念公園的國父銅像被違法摧毀,這在民主台灣中出現是非常可笑,臺南市政府以銅像送修護為理由,遲遲不肯積極讓已修護竣工的國父銅像回復原地,實令人汗顏。
破壞台南市公物的違法行為,若市府採取漠視或默許的行徑,勢必造成社會對立,讓台灣內部先後來台發展安身立命的族群更加激化不同主張,是以當違法毀損公物的當事人受到法律的處分時,市政府應以行動表現維護法治的決心,訂出期限完成國父銅像恢復於原地「湯德章紀念公園」,以彰顯臺南市人對民主的尊重,肯定國父孫中山先生對全球民主的貢獻。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5/12/11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5/12/31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6/01/06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40009167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5年3月7日以府文資處字第1050194546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請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盡速將湯德章紀念公園被摧毀的國父銅像(已完成修護),於湯德章紀念公園重新塑立起來,推展臺南市對民主政治的多樣化包容與紀念」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本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進行「原臺南大正公園」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將提送交本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大會討論,再依其審議結果確立「原臺南大正公園」古蹟修復方式及未來呈現之風貌。 市府執行情形: 一、105年3月7日以府文資處字第1050194546號函復。 二、「原臺南大正公園調查研究與修復再利用計畫」期末修正報告已審查通過,其成果與研究建議於3月4日古蹟審議大會中進行報告與討論,再依其審議結果確立「原臺南大正公園」古蹟修復方式及未來呈現之風貌。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