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3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杜素吟、蔡育輝、黃麗招、蔡玉枝
- 案由
- 請全面檢視南區體育公園內健身設施,加強汰換,勿僅拆除不更換,以落實體育公園功能。
- 說明
- 為南區體育公園內體育設施多數損壞未檢修,有安全顧慮,請換新勿見壞即拆,而不予補實。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4/04/07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4/06/20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4/06/26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30003716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3年7月7日以府教體處總字第1030607548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檢送本府對貴會第1屆第7次定期大會決議案(教育議提3號)「請全面檢視南區體育公園內健身設施,加強汰換,勿僅拆除不更換,以落實體育公園功能」之書面答覆乙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貴會103年6月26日南議教育字第1030003716號函辦理。
第1屆第7次定期大會決議案之書面答覆 本府就「請全面檢視南區體育公園內健身設施,加強汰換,勿僅拆除不更換,以落實體育公園功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本市南區體育公園興建迄今已逾30年,相關設施確實已老舊,考量前來使用本體育公園民眾人數多,為維護民眾運動權益及安全,本府(體育處)除逐年小幅度修繕周遭設施外,於103年度編列2,000萬元辦理建物耐震結構安全詳評,合先敘明。 二、有關南區體育公園內健身設施加強汰換一事,本府已錄案並由體育處於104年度預算編列經費做通盤規劃研議改善。 三、對於 貴會關心本市南區體育公園運動場地管理維護及民眾運動權益一事,本府謹表謝忱。
本案體育園區健身設施業使用多年多已老舊,本(103)年度預計汰換15座,目前業汰換新設置7座,剩餘8座汰換作業亦在辦理中,預計8月底前完工。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