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杜素吟、蔡育輝、黃麗招、蔡玉枝 
案由
請全面檢視南區體育公園內健身設施,加強汰換,勿僅拆除不更換,以落實體育公園功能。 
說明
為南區體育公園內體育設施多數損壞未檢修,有安全顧慮,請換新勿見壞即拆,而不予補實。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6/20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6/2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30003716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3年7月7日以府教體處總字第1030607548號函覆本會在案︰ 主旨:檢送本府對貴會第1屆第7次定期大會決議案(教育議提3號)「請全面檢視南區體育公園內健身設施,加強汰換,勿僅拆除不更換,以落實體育公園功能」之書面答覆乙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貴會103年6月26日南議教育字第1030003716號函辦理。

第1屆第7次定期大會決議案之書面答覆 本府就「請全面檢視南區體育公園內健身設施,加強汰換,勿僅拆除不更換,以落實體育公園功能」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本市南區體育公園興建迄今已逾30年,相關設施確實已老舊,考量前來使用本體育公園民眾人數多,為維護民眾運動權益及安全,本府(體育處)除逐年小幅度修繕周遭設施外,於103年度編列2,000萬元辦理建物耐震結構安全詳評,合先敘明。 二、有關南區體育公園內健身設施加強汰換一事,本府已錄案並由體育處於104年度預算編列經費做通盤規劃研議改善。 三、對於 貴會關心本市南區體育公園運動場地管理維護及民眾運動權益一事,本府謹表謝忱。

本案體育園區健身設施業使用多年多已老舊,本(103)年度預計汰換15座,目前業汰換新設置7座,剩餘8座汰換作業亦在辦理中,預計8月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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