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3次 臨時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9/06/04 
來文字號
府工建工字第108060530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核定本市提報「內政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階段性補強示範案例工程申請計畫書」一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辦理先行墊付中央補助款184萬8,000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108年5月14日內授營管字第1080808366號函。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內政部為推動「全國建築物耐震安檢暨輔導重建補強計畫(108至110年)」,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建築物結構快篩及階段性補強等業務,故計畫於107-108年補助全台辦理10案階段性補強示範案例,本市北區一棟公寓大廈經內政部核定補助,因該補助款已逾工程經費百分之50,需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故內政部委請本府協助民眾發包辦理階段性補強工程,完工後由本府向內政部請領補助款(含中央補助及民眾負擔)。

四、本案業經本府108年5月28日第390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中央補助款184萬8,000元,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9/08/14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19/08/19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9/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9/08/30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80007578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