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48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杜素吟、蔡玉枝、曾培雅 
案由
請檢討本市正義(水萍塭)公園內活動場地,做為市民集會聯誼之需。 
說明
本市正義公園內唯有一處民眾集會場地,但其鋪面未能供民眾跳舞等活動之需,請檢討為多功能使用。 
辦法
請擇期會勘辦理。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04/11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依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08/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08/31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4434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5年9月8日南市工園一字第1050940822號函復: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會勘通知單 會勘事由:檢討本市正義(水萍塭)公園內活動場地,做為市民集會聯誼之需 會勘時間:105年9月12日(星期一)下午4時0分 會勘地點:水萍塭公園 聯絡人及電話:楊國廷幫工程師06-3901382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