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3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4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曾培雅
- 案由
- 建請市府增加專任教師人數。
- 說明
學校的代課老師與專任教師的比例實在誇張,不僅產生許多流浪教師問題,孩子的受教權與家長擔心孩子適應的問題,一直都存在!希望能夠增加專任教師的人數,減少學校衍生相關的問題。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0/04/16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0/07/01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0/07/0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0/07/1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90006111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9年8月5日府教課(二)字第1090885946號函復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增加專任教師人數」案,敬答覆如下: 一、 查教育部訂定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規定略以: (一) 國中每班至少置教師2.2 人,每9 班得增置教師1 人;全校未達9 班者,得另增置教師1 人。 (二) 國小每班至少置教師1.65 人;全校未達9 班者,另增置教師1 人。但學校教師員額編制12 人以下者,得將專任員額控留1人改聘之;其控留員額為2 人以上者,至少半數員額應改聘代理教師。 二、 因此本市國中小教師員額編制均依上開規定辦理,每年均依預估學生數調控控管比率,且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8%為原則下進行,以確保現職教師權益,上述比例與其他縣市控管方式一致,預為因應未來年度國中小班級數減少,以致教師超額之情形。 三、 未來若少子化浪潮較為趨緩,則可再行研議考量降低控管聘代理代課比例。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