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宜瑾 
連署人
林志展、唐碧娥、劉正昌、蔡蘇秋金、王錦德、呂維胤、邱莉莉、郭清華、侯澄財 
案由
建請社會局除持續增編復康巴士外,也要主動承擔「復康大巴」業務,建立與交通局間的專案合作平台。 
說明

一、現行復康巴士是以「就醫服務」為主,但對身心障礙朋友而言,社會參與同為重要需求。

二、若能有「復康大巴」加入服務,身心障礙團體成員的交通問題將獲改善。

三、「復康大巴」長久難以順利推行,主因是使用時機過少,恐造成公共資源閒置。

四、建議復康大巴應採「可裝拆座位」形式,於身障團體申請使用之餘,亦可回裝座位成為一般巴士,用於支援市府活動,如此便可妥善運用資源。

 
辦法
同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9/13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11/29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12/13 
發文字號
南議民政字第 1060008594號 
執行情形
依臺南市政府107年1月29日府社身字第1070160166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社會局除持續增編復康巴士外,也要主動承擔『復康大巴業務,建立與交通局間的專案合作平台』」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107年已增編3輛小型復康巴士,將逐年持續向衛生福利部爭取補助經費,以提供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交通服務。 二、本府社會局業於106年12月20日邀請本府交通局針對本市大型復康巴士使用規劃進行研商,本府交通局將於107年上半年與新營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研擬大型復康巴士收費標準、租用流程及服務範圍等相關事宜,並預計於107年10月完成4輛大型復康巴士交車並開始提供服務。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