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10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8/11 
來文字號
府地農字第111100605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連署人
 
案由
有關內政部核定推動「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第二梯次之地區及面積,經費新台幣3,107萬9,000元(中央補助款2,549萬8,000元,市府配合款558萬1,000元),因未及納入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1案,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內政部111年7月28日台內地字第1110264641號函辦理(附件1)。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內政部核定112年度第二梯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面積總計388公頃,中央補助款及市府配合款分述如下(附件2):
  4. 上開新增經費配合預算編列調整至千元為新台幣3,107萬9,000元(中央補助款2,549萬8,000元,市府配合款558萬1,000元),因內政部嗣於111年7月28日核定本案更新改善地區,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編列,本案擬請同意墊付,再提送市議會審議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提請審議。
  5.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8月9日第554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一讀日期
2022/08/30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7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1001192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