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吳通龍 
連署人
陳秋萍、楊中成、李啓維、李偉智、蔡秋蘭、林冠維、陳怡珍、方一峰、趙昆原、李中岑、陳皇宇 
案由
請市場處研議制定公有市場廢市之相關安置及補償辦法。 
說明
  1. 近年臺南市甚多公有市場廢市,因無完善之作業程序與安置及補償,造成抗爭不斷,影響市府形象。
  2. 南區觀光城、麻豆市四市場、新營第二市場廢市程序都相當粗糙,無照顧底層的攤商民眾。
  3. 請市場處研議制定相關辦法,包含廢市前後應有的程序、安置措施及補償等等。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06/20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06/2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07/01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130005155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請市場處研議制定公有市場廢市之相關安置及補償辦法」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辦理市場廢市前皆舉辦多場說明會讓攤商預作準備,並提前研議安置措施,輔導有意願繼續經營者至鄰近其他公有市場經營,並提供優惠方案,如市場場地設施使用費、清潔費期間減免等,對於制定相關辦法乙節,本府將納入研議。 二、另於強制執行前,於可提供行政裁量空間下爭取攤商權益,降低反彈;惟若攤商持續占用,則無適法性,不符平等原則不宜予以補償。 三、貴會議席關心市政熱忱,本府併予感謝。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