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7次 定期會 
類別
教育 
案號
19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4/06/13 
來文字號
府新影字第103055376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連署人
 
案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定本市103年「有線電視數位化宣導」經費新台幣350萬元整乙案(中央補助款),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4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3年5月22日通傳傳播字第10362015682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

三、本案相關說明:本案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依據行政院101年揭示「數位匯流發展方案」之「民國103年(2014)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指標,規劃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有線電視數位化宣導。本市獲得該計畫補助款新台幣350萬元整,擬透過電子媒體、報紙、網路與大型活動執行有線電視數位化宣導。

四、本案業經本府103年6月12日第163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3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4年度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4/04/07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4/06/20 
大會決議
本會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4/06/26 
發文字號
南議教育字第 103000374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