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7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沈家鳳、朱正軒、鄭佳欣、謝舒凡、沈震東、陳秋宏 
連署人
周嘉韋、蔡筱薇、李宗霖、李宗翰、陳皇宇、黄肇輝 
案由
請教育局向全國舞蹈比賽舉辦單位建議國小組可再依低、中、高年級不同設計差異化評分制度,避免讓選手失去信心。 
說明
現行舞蹈比賽國小組年齡差距較大,但皆以統一標準評分,建議能分齡給予完成度及整體性評分,避免分數落差太大,影響選手再度參與信心。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1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11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3001139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教育局向全國舞蹈比賽舉辦單位建議國小組可再依低、中、高年級不同設計差異化評分制度,避免讓選手失去信心」案,敬答覆如下: 一、有關本市舞蹈比賽評分方式,悉參照全國學生舞蹈比賽標準,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組。爾後辦理室內競賽,也將請評審衡酌國小組參賽學生年段予以評分,以鼓勵學生踴躍參賽。 二、有關建議國小組再依低、中、高年級評分,亦將另向全國賽主辦單位反映,列為爾後比賽評分方式參考。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