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保安 
案號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陳秋萍 
案由
建請評估於各派出所、分局設置公務機車電池換電站,俾提升勤務效益。 
說明
  1. 響應2050淨零碳排,市警局勤務機車改採購電動機車,值得鼓勵。
  2. 依據統計資料,部分地區換電站點數不足及距離過遠,將嚴重影響緊急勤務執行,為提升效益,請速評估於各派出所、分局及勤務機車使用率高地點增設電池換電站。
  3. 設置電池換電站請參酌市府相關行政機關現行做法,以公共使用為原則,不僅可提升整體換電便利性,亦可提升市府租金收益。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4/11/22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4/12/02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4/12/09 
發文字號
南議保安字第 1130011259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議全面於警分局及派出所廣設充電站,提升執勤效率,讓員警免於執勤時有換電壓力,同時建議光陽公司設立充電站」案,敬答復如下: 一、 本府警察局現有警用機車2,343輛,其中電動機車458輛(占20%);電動機車採用PBGN換電系統(GOGORO廠牌142輛、宏佳騰廠牌50輛)為192輛,另採用IONEX換電系統(光陽廠牌)為266輛。 二、 針對部分派出所駐地與轄內最近換電站距離過遠問題,警察局已於113年10月24日以南市警後字第1130678930號函請光陽機車公司擴增本市轄內電動機車簡易型換電櫃電池數量(10顆電池空間,目前置放4顆電池,評估增加電池為8顆);並於同年11月13日、20日函請各家電動機車業者光陽(南市警後字第1130719126號、1130742955號)、GOGORO(南市警後字第1130740131號)、宏佳騰(南市警後字第1130738856號)評估於各分局、分駐(派出)所設置(公務)電動機車換電站可行性,俾有效提升員警為民服務及執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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