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提案性質
專案報告-專案報告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議會環保衛生委員會 
連署人
 
案由
「本市垃圾及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專案報告 
說明
 
辦法
  1. 請環保局充分與地方溝通前提下,在工業區選址,完成各項廢棄物處理設施規劃與興建,有效提高廢棄物處理量能。
  2. 請加強輔導設置固體再生燃料(SRF)製造廠及使用廠,增加多元垃圾處埋,轉廢為能資源再利用。
  3. 環保局現有清潔人力及機具設備嚴重不足,請儘速補足,建議招考車輛維修專業人員,研擬晉升人員制度。
  4. 請加速規劃及實施社區大樓集合式住宅設置管理辦法,有效辦理垃圾子母車,改善清運收受問題。
  5. 請檢討相關處理場域之管理及工安設施避免發生火災等危害。
  6. 請提供現列管理非法棄置廠址予各議員並協助加速審查其所提計畫書。
  7. 請加強並落實源頭減量,資源回收工作,提供回收電子地圖予民眾,以利回收。
  8. 請環保局協助私立學校垃圾收運及檢討焚化廠進廠量核配方式。
  9. 請與農業局協商解決農業廢棄物清理問題。
  10. 請重新審視焚化爐事業廢棄物業者進場量公開公平機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委員會結論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13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20004088號 
執行情形
結論一: 1.本局已多次函文經濟部工業局,要求加速台南科技工業區設置廢棄物處理設施,如需本局協助部分,本局亦盡力配合。 2.另於今年三、四月主動與經濟部工業局開會協商,瞭解台南科工區的後續規劃與進度,該局提出因設置焚化設施遭地方反對,擬轉往廢棄物能源化方向進行,本局亦同步提出是否能釋出土地進行事業廢棄物打包之可行性,後續待工業局與經濟部確認方向後,再與本局協調。 結論二:本市目前已有3家SRF製造廠,與1家使用廠,另有1家燃燒後之灰渣再利用廠。今年更向環保署爭取經費,成立SRF專案輔導計畫,目前計畫已進行招標階段,計畫目標為針對SRF廠的產品品質驗證及媒合通路,提升SRF的去化管道。同時輔導潛在廠商將廢棄物轉為SRF,並協助SRF使用廠投資本市,擴大SRF在臺南的一體化量能,更能舒緩本市廢棄物去化量能不足問題。 結論三: 1.本局已於今年4月10日面報市長爭取擴編清潔人力,建議113年增加人員編制100名,預算經評估須增加5,500萬元,清潔隊員服務人口比將由1:856,降為1:819,將與財稅局、主計處討論後,簽報市長核定。 2.車輛維修專責人員將納入爾後招考清潔臨時人員甄選計畫;晉升人員依據「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現職臨時人員參加清潔隊員甄選作業要點」辦理。 結論四:本局已於今年4月10日面報市長,爭取113年度市預算委外試辦一條收運路線,每棟大樓週收三日,預計可收運100處大樓,後續將擬定收運機制及規範。 結論五: 1.本局定期就掩埋場現場人員辦理教育訓練,現場人員有能力辨識掩埋場火災態樣與相應應變措施,可提前預防火災等危害。 2.提供現場人員使用熱像溫度顯示儀每日定期檢測掩埋場堆置物,可有效判斷溫度異常點,可即時灑水翻堆降溫。 3.近期規劃於大量暫置廢樹枝及家具之掩埋場設置監視系統24小時連續不間斷監控,若有異常可即時通報管理單位因應。 4.鹽水二期掩埋場作為人工智慧AI監控示範場址,已向環保署申請經費補助辦理。 結論六: 1.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已於112年5月22日府環土字第1120672972號函提送貴會。 2.經本府環保局責成行為人清理,若不為清理,則預估代履行清理費用,命限期繳納,如未繳納,則移送強制執行,俾利後續廢棄物清理事宜。 3.為有效清理場址廢棄物,對於清理義務人所提之清理計畫書審查程序,本府環保局已有相關管控機制,加速審查進度,並輔導清理義務人完善清理計畫書內容,俾利加速場址廢棄物清理時程。 結論七:本局持續透過臺南減廢日、袋袋相傳、循環杯租借、循環容器外送、資源回收兌換活動等落實源頭減量、資源回收,並已將本市回收站公布於網站「臺南資心地圖網」,以利民眾回收。 結論八: 1.後續將朝向規劃私校使用垃圾專用袋方式交由本局收運垃圾。 2.檢討焚化廠進廠量核配方案: (1)本市城西焚化爐於縣市合併前因當時尚有餘裕處理容量,故開放清除機構申請清運廢棄物進廠處理。 (2)目前本局針對既有已同意進廠處理者,仍依現行進廠量管理,另秉持協助轄內事業處理廢棄物之立場,於焚化量能已飽和之情況下,對於新申請進廠之清除機構原則核給5公噸進廠量,惟實際仍視申請當時之貯坑量及操作情形而定。 結論九: 1.目前農業廢棄物柚枝部分,因於110年市府為協助柚農去化柚枝及落果由農業局每年補助200餘萬元,每年10月中旬起至隔年1月底,由本局清潔隊協助柚枝收運。 2.本局目前正辦理收運廢樹枝破碎製成燃料和肥料之計畫,以確保再利用管道暢通無虞。 3.另本局亦可協助農業局媒合廢樹枝再利用去化廠商,提供解決農業廢棄物的最終去化管道。 結論十: 1.本市城西焚化爐於縣市合併前因當時尚有餘裕處理容量,故開放清除機構申請清運廢棄物進廠處理。 2.目前本局針對既有已同意進廠處理者,仍依現行進廠量管理,另秉持協助轄內事業處理廢棄物之立場,於焚化量能已飽和之情況下,對於新申請進廠之清除機構原則核給5公噸進廠量,惟實際仍視申請當時之貯坑量及操作情形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