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民政教育 
案號
16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Ingay Tali 穎艾達利、李中岑、周奕齊、趙昆原、陳昆和 
連署人
蔡育輝、蔡宗豪、周麗津、鄭佳欣、余柷青、陳秋萍、陳怡珍、郭鴻儀、李宗霖、陳皇宇、林依婷、曾培雅、盧崑福、陳碧玉 
案由
建請市府盤點適合之公共空間廊道,提供街舞運動者練習需求,鼓勵臺南市街舞運動推展。 
說明
  1. 按街舞(StreetDance)隨時空發展多元如Hip-Hop、Popping、Waacking、Locking、Krump、Breaking、Jazz、Urbam等舞種,除音樂性外附隨極大競技運動量,尤受青少年族群喜爱。其中Breaking更入選為2024年巴黎奥運項目,屆時臺灣也將有16名B-Boys(Breaking舞者)代表出賽爭取榮耀。
  2. 目前臺南市除社會舞團外,有大量街舞愛好者為學生身分,除學校社團或空間尚容練習外,因經濟條件限制,無力租用專業教室練習或演出,對街舞運動推展、潛力人才選育而言,無疑為臺南損失。
  3. 斟酌街舞運動緣起與特性、需求空間環境條件,實可多利用交通便利、音響寛容度較高的公共廊道空間。觀諸台北市與新北市利用車站或捷運站地面與地下空間、大型建築(如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簷下廊道或廣場、社區運動活動中心外圍等,殊值參考。
  4. 或因街舞運動練習時需檢視姿勢動作,如前述設施牆面進行簡易鏡面或金屬反光面,雖非空間需求之必要(因可用手機或錄影設備側錄後檢視),但若併入空間考量,更顯對街舞或其餘類似運動愛好者之友善。
  5. 建請市府體育(運動)、教育(校園)、民政社政(區里/社區活動中心)、文化觀光(場館)、工務交通(公有公共空間)等相關局處盤整研議,尤須注意廣納舞者、學生意見,以確切符合需求。
 
辦法
如案由及說明。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6/26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7/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7/07 
發文字號
南議民教字第 112000573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盤點適合之公共空間廊道,提供街舞運動者練習需求,鼓勵臺南市街舞運動推展。」案,敬答覆如下: 一、為提供本市街舞運動者練習空間需求,本府將跨局處整合市府體育(運動)、教育(校園)、民政社政(區里/社區活動中心)、文化觀光(場館)、工務交通(公有公共空間)等資源,評估適合提供街舞運動者之公共空間,以確切符合需求。 二、承蒙貴會暨議席對於市政之關切及熱忱,本府至為感謝,尚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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