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10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邱莉莉、王峻潭、蔡秋蘭
- 案由
- 請審慎處理竹溪整治時原河道周邊樹木,若於施工範圍內可保留者必須保留,非不得已才予以移植,惟仍須追踪樹木之存活率,並請統計列管報會。
- 說明
一、請將因整治而影響之樹木總數列冊,註明保留數、移植樹及移植後回植之存活率。
二、若有新植種亦請統計提出數字。
- 辦法
- 如案由及說明。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9/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請市府研議辦理。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11/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12/08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8408號
- 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6年12月18日府水污工字第1061309653號函復: 一、本局辦理竹溪整治,為保留工區內周邊樹木,規劃期間積極邀請民間護樹團體共同討論,將全區樹種作完整調查與建檔,非位於開挖範圍之樹木倘無樹勢不佳、已死亡等情形則原則保留,於開挖範圍者則擬定嚴謹之移植計畫予以移植。本局於施工期間亦持續與民間團體合作,並依據標準移植規範「臺南市樹木移植施工要領」辦理移植事宜,且邀請樹木專家至現場指導。 二、工區內之樹木於施工及養護期間本局將要求廠商確實依規範執行,務求存活率提升;另倘若工區內樹木經里民眾反映需求,而請本局協助移植樹木至其他公園者,本局亦要求廠商依前述規範辦理移植事宜,並請接管單位持續做好養護及管理維護,以提升移植存活率。而相關樹種、數量及生長狀況等資料亦要求廠商造冊,並拍攝現況及定植後照片留存。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