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1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4/11 
來文字號
府觀技字第1120460745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連署人
 
案由
交通部觀光局核定補助本市112年度「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地方創生觀光旅遊環境營造』-學甲維基小鎮建置計畫-觀光指標建置計畫」總經費350萬元(中央補助款280萬元、市配合款70萬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12年3月21日觀技字第1120905625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核定總經費為350萬元(中央補助款280萬元、市配合款70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市112年度總預算案,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
  4. 本案業經本市112年4月6日第58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本案依交通部觀光局112年3月21日觀技字第1120905625號函限期於112年9月底前完成工程發包,為確依期程執行,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款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2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3/04/27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05/22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06/0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06/13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20004191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