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4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6/10/07 
來文字號
府工養一字第1051048973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連署人
 
案由
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5年度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第二階段經費新台幣2,102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1,598萬1,000元;市配合款504萬7,000元),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5年9月1日營署道字第1052913879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直轄市及縣(市)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6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之規定。

三、內政部營建署核定本市「105年度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第二階段經費為2,102萬8,000元(中央補助款1,598萬1,000元(本市補助比例為第3級76%),地方配合款504萬7,000元)需全部辦理墊付。

四、本案業經本府105年10月5日第266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6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7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6/10/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6/12/07 
大會決議
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6/12/14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50008475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