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5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張世賢 
連署人
杜素吟、林全忠、蔡育輝、許至椿 
案由
建請市府儘速全面清查檢討大新營區路樹,進行改植、補植、整枝,讓路樹成為農村景觀重要一環。 
說明

一、白河區芒果(檨仔)、木棉、阿勃勒、南洋櫻、桃紅心木,後壁172甲線及柳營義士路印度紫檀路樹,每每吸引農村旅遊觀光人潮,甚至保有綠色隧道美譽。

二、惟東山南99線東山至東原道路,以海邊植物(椬梧)為路樹,水土不服、幾不成樣,反而破壞景觀,應予更換。

三、許多路段在鋪設柏油路面時,未保留足夠讓樹木呼吸接收雨水的樹穴空間,造成枯病殘敗現象,應即補救。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7/04/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請市府研議辦理。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7/06/23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7/07/06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060004519號 
執行情形
本案經市府106年7月14日府工園二字第1060723494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市府儘速全面清查檢討大新營區路樹,進行改植、補植、整枝,讓路樹成為農村景觀重要一環。」案,敬答覆如下: 有關檢討大新營區路樹及東山南99線東山至東原道路一案,本局將視現地樹木生長情形及相關生態評估,逐年針對不適宜現地種植之樹種進行補植、改植,若是適合現地種植之樹種亦應正確修剪整枝,以避免過度修剪,進而影響樹木生長狀態。 再者,鋪設柏油路段時,未保留足夠樹木生長之樹穴一案,現今法定樹穴面積為2m2,故後續亦逐年進行相關樹穴改善作業,並對相關機關及施作廠商進行宣導,避免柏油路鋪設時掩蓋住樹穴,因而造成樹木死亡或生長不良。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