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3/09/06 
來文字號
府水工字第1121143382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連署人
 
案由
經濟部水利署核定本市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水環境建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增辦第7批次防洪綜合治理工程-「鹽水排水治理工程二期(鹽水區)」等3案,總經費2億700萬元(中央全額補助),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2年度500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12年8月17日經水河字第11253272880號函辦理。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相關說明:經濟部水利署同意辦理增辦第7批次防洪綜合治理工程-「鹽水排水治理工程二期(鹽水區)」等3案,所需總預算經費合計2億700萬元(中央全額補助),惟經濟部前已於110年11月8日先行核定前述3案之工程測設費計550萬8,000元(詳附件),餘2億149萬2,000元擬採分3年編列預算辦理,112年500萬元、113年1億4,339萬2,000元、114年5,310萬元,為符水利署規定於112年11月底前完成發包,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12年度500萬元,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2年8月29日第609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5. 提送墊付款案緊急性理由:經濟部水利署已同意核定治理工程,並要求於112年11月底前完成招標作業,倘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將研議取消,並減少後期補助額度。故於本會期提出墊付案申請。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3年度總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工務市提2-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3/09/22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0/19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0/27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1/0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09919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