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3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21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22/08/17 
來文字號
府文秘字第1111068931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連署人
 
案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核定本市「原鹽水港製糖株式會社岸內製糖所實驗室修復設計(含因應計畫)」總經費180萬元整,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126萬元(中央補助款63萬元、市配合款63萬元),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1.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1年7月18日文資蹟字第11130079361號函。
  2. 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4點第4、6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與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
  3. 本案總經費18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90萬元、市配合款90萬元)採一次發包,分年編列預算辦理(111年度90萬元,112年度36萬元,113年度54萬元)。其中126萬元(中央補助款63萬元、市配合款63萬元),因未及納入本府112年度總預算,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4. 本案業經本府111年8月17日第555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12年度追加減預算時辦理轉正。

 
提案附件
市提21附件.pdf
 
一讀日期
2022/08/30 
一讀審議結果
交付聯席審查。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2/09/27 
審查意見
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2/10/05 
大會決議
照聯席審查意見同意墊付。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2/10/14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110011922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