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2屆 第6次 定期會
- 類別
- 教育
- 案號
- 17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李坤煌
- 連署人
- 王家貞、林美燕
- 案由
- 建請市府加強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相關設施及植栽,提供該地區民眾生活品質及休閒空間。
- 說明
一、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原為永康第一公墓遷葬完成後市有閒置空地,在縣市合併前即闢建為運動公園。
二、現該運動公園有二座慢速壘球場、二座籃球場及一小型公園及步道、涼亭。
三、現永康第一公墓遷葬完成部分,大片土地閒置,雜草叢生沒做適當之管理及維護。而忠孝運動公園範圍內閒置空地,亦無做任何規劃,任其荒蕪,增加管理上之困難。
四、忠孝運動公園周邊係永康區人口數最多、最密集之地區,原公墓已遷葬部分,闢建為運動休閒公園,原規劃設施改善地區生活品質之理想,因合併而停頓,未能一一呈現,乃該地區民眾一大憾事。
五、該忠孝運動公園現有運動設施,已無法滿足地區民眾之需求,且應積極建構一休閒運動之公園綠地。
- 辦法
- 該運動公園經永康都市計畫第4次通盤檢討,列入區段徵收區,規劃為運動場用地且運動設施及植栽亦非固定建物,與現有都市計畫使用分區並無牴觸。本案多年來已提案數次,建請市府相關單位儘速積極辦理。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17/09/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17/11/29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17/12/07
- 發文字號
- 南議教育字第 1060008319號
- 執行情形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19日府教體處總字第1061307552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加強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相關設施及植栽,提供該地區民眾生活品質及休閒空間」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配合推動永康二王公墓遷葬計畫,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內已規劃於二王公墓及其週邊土地辦理整體開發,在既有墳墓遷葬後,將以新興住宅社區縫合東西兩側空間發展,同時拓寬忠孝路至20公尺與擴大體育公園,增設必要公共設施。 二、為提高永康地區體育園區設施服務水準,上開整體規劃方案已將區內公有土地(計6.521公頃)規劃為「公園用地(兼供體育場使用)」,後續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可由本府直接辦理撥用及開闢;區內私有土地,則將以市地重劃整體開發,另再增加「公園用地(兼供體育場使用)」2.928公頃。 三、目前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佔地4.3公頃,園區除花木植栽及步道、涼亭等外,現有2座壘球場及2面籃球場,並預計增設6面紅土網球場,未來將配合都市計畫辦理運動公園整體規劃及開發事宜。
本案經臺南市政府106年12月28日府教體處總字第1061352586號函覆本會在案︰ 本府就「建請市府加強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相關設施及植栽,提供該地區民眾生活品質及休閒空間」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配合推動永康二王公墓遷葬計畫,永康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案內已規劃於二王公墓及其週邊土地辦理整體開發,在既有墳墓遷葬後,將以新興住宅社區縫合東西兩側空間發展,同時拓寬忠孝路至20公尺與擴大體育公園,增設必要公共設施。 二、為提高永康地區體育園區設施服務水準,上開整體規劃方案已將區內公有土地(計6.521公頃)規劃為「公園用地(兼供體育場使用)」,後續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可由本府直接辦理撥用及開闢;區內私有土地,則將以市地重劃整體開發,另再增加「公園用地(兼供體育場使用)」2.928公頃。 三、目前永康區忠孝運動公園佔地4.3公頃,園區除花木植栽及步道、涼亭等外,現有2座壘球場及2面籃球場,並預計增設6面紅土網球場,未來將配合都市計畫辦理運動公園整體規劃及開發事宜。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