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6次 定期會 
類別
環保衛生 
案號
21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案由
建請臺南市政府提高重陽敬老禮金由1,500元增至2,000元。 
說明
  1. 市府為表達對長者的關懷與尊敬,115年起發放「重陽敬老禮金」1,500元,惟桃園市政府發放2,500元、臺中市政府發放2,000元,造成民眾感受落差,亦無法反映長者實際生活所需。
  2. 為加強推動老人福利、弘揚敬老美德並表達對年滿65歲以上長者之崇高敬意,建請臺南市政府提高重陽敬老禮金由1,500元增至2,000元,以為祝賀。
  3. 隨著通貨膨脹與物價指數逐年上升,基本生活支出不斷增加,原有1500元敬老禮金金額已不足以提供實質助益。提高禮金水準,不僅可展現本市對高齡市民的重視與溫暖,也能促進市民對市政的認同與信賴。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5/11/28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5/12/04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5/12/15 
發文字號
南議環衛字第 1140012470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臺南市政府提高重陽敬老禮金由1,500元增至2,000元。」案,敬答覆如下: 一、重陽敬老金發放對象及發放說明: (一)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及55歲以上的原住民長者,每人致贈重陽敬老禮金1,300元。 (二) 設籍本市年滿百歲以上人瑞,致贈1萬元敬老禮金及禮品。 (三) 114年重陽禮金發放經費約4億9,250萬9,400元,受益人數為37萬5,808人。 (四) 115年已編列重陽敬老金預算為每人致贈重陽敬老禮金1,500元。 二、重陽敬老金倘提高發放金額,依據114年12月底老年人口數預估,本市65 歲以上長者約37萬9,376人, 每人提高500元,增加經費計1億8,968萬8,000元。 三、囿於本府財源有限,將持續評估整體財政狀況,研議重陽敬老金發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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