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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
- 黃麗招、陳秋宏、林志展、呂維胤、劉米山、蔡蘇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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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請市府就柳營荷蘭村『德元埤風景區』觀光人潮如何再提昇,提出具體有效行銷計畫,並研議在其水域長期辦理水上活動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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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府就「請市府就柳營荷蘭村「德元埤風景區」觀光人潮如何再提昇,提出具體有效行銷計畫,並研議在其水域長期辦理水上活動之可行性」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府觀光旅遊局為積極發展德元埤荷蘭村及兼顧遊客多元休閒需求,現正辦理「111年德元埤荷蘭村委託經營管理」案,將園區以整體委託經營管理方式委由廠商經營,期藉由廠商專業經營模式、行銷策略,提昇園區經營效能及知名度。
二、研議德元埤水域長期辦理水域活動之可行性:
(一)活動推廣部分:本府觀光旅遊局自100年起每年辦理「臺南市水域遊憩體驗活動」,提供獨木舟、立式划槳、風浪板等項目,供民眾參與體驗。自101年起開始將活動導入本區水域辦理,至110年止已連續辦理10年,共計有14,851人次參加,有效活化本景區及提升遊客到訪,111年度本府觀光旅遊局亦訂於10/1-10/2、10/8-10/10(共5天)辦理水域遊憩體驗活動。
(二)法規命令部分:本府觀光旅遊局110年3月12日前往行政院農業委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拜會,就本區水域開放使用進行研議事宜,該管理處參酌本府觀光旅遊局之意見,提出修正案,並於110年8月31日由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召開「德元埤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修正」初審會議。該次會議討論劃設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及相關條文修正事宜(以專案申請方式辦理),目前該處刻正與南部水資源局進行資料確認及修正中,接續將由南部水資源局辦理後續公告。
(三)活動商轉:為活化本區水域,提供常態水域遊憩活動,擬導入商業行為,透過業者經營管理,盼使本區水域遊憩活動更為興盛,同時亦可提升水域安全及民眾水域安全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