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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建請開闢東區自由路2段175巷貫穿文化二街,應儘速編列預算進行道路開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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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因該路段為東區可通往市中心之樞紐,如再將兩端打通貫穿後便能使原文化二街車流紓緩。故建請市府儘速將此案編入預算進行道路開闢,以解此處車峰時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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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備註:係經第2屆第7次臨時會第2次會(105年8月23日)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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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情形
- 本案經市府105年9月8日府都綜字第1050914484號函復:
本府就「建請開闢東區自由路2段175巷貫穿文化二街,應儘速編列預算進行道路開闢。」決議案,敬答覆如下:
一、經查自由路2段175巷係屬EJ-9-10M、文化二街則為EJ-23-10M計畫道路。
二、次查EJ-9-10M(自由路2段175巷)計畫道路西止於臺南變電所,未直接與變電所西側EJ-23-10M(文化二街)相接。經初步評估,囿於該變電所相關設施之使用,現階段EJ-9-10M 延伸劃設銜接至EJ-23-10M 尚有其困難性。
三、本案建議事項,將納入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中之「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審議參考,惟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案審議完成後,依本府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