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3屆 第7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1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陳怡珍
- 連署人
- Ingay Tali穎艾達利、周麗津、李中岑、林易瑩、方一峰
- 案由
- 建請修正本市現行教師例假日出勤或加班補償機制,增加「加班費」之選項。
- 說明
- 本市現行教師例假日出勤或加班補償機制,僅能補休(課務須自理),而已有台中、桃園等縣市例假日出勤多了加班費之選項。
- 許多教師,尤其是各校的行政人員,例如:教務處人員假日帶領學生參加國語文競賽、學務人員畢旅或假日帶隊參加體育競賽、總務處人員冷氣裝設案長期假日到校配合施工等,累積大量補修時數,又因業務繁重無暇補休,導致補休機制無實質意義,據本席觀察,此乃教師無意願兼任行政工作的主因。
- 108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上路後,教師需要更多增能研習,而許多研習皆在假日奉派或自行報名參加,教師為提昇教育品質之努力,值得肯定,然而依現行規定僅能補休,實不合理。
- 建請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二項,並增列以下規定: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2022/04/13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2/06/23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2/07/04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2/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1000649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修正本市現行教師例假日出勤或加班補償機制,增加『加班費』之選項」案,敬答覆如下: 一、 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出勤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教師出勤超過每日規定工作時間者,得申請加班,加班以補休為原則。」 二、 為提升本市教師兼行政意願,各校倘因承辦本府教育局重大專案業務時,本府教育局將專案核准學校,自相關預算勻支加班費用,並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作業規定酌予敘獎。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