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1屆 第3次 定期會 
類別
財經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2012/03/14 
來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010169249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 
連署人
 
案由
為民眾申請承購市有畸零地及承租土地,擬辦理出售本府經管坐落本市關廟區民生段497地號等24筆非公用土地,茲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提請審議。 
說明

一、市有土地鄰地所有權人檢附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申請承購。坐落本市關廟區民生段497地號等11筆市有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1條規定辦理讓售。

二、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坐落本市鹽水區月港段224地號等13筆市有出租土地,擬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讓售。

三、本案業經本府101年3月7日第58次市政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
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報請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後,於4年內辦理出售。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照案通過,另針對市有土地承租人申請承購,必須符合本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38條規定辦理,在82年7月21日前被占建之基地或被占用之房地,不妨礙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者,經審酌土地利用價值後,得追繳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後,予以出租。其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按歷年租金標準追溯至最近五年為止。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2/06/06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2/06/13 
發文字號
南議財經字第 1010010578號 
執行情形
1.畸零地讓售11筆土地,奉行政院101年7月20日院授內中字第1016036829號函核准。 2.承租讓售13筆土地,奉行政院101年8月3日院授內中字第1016037443號函核准。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