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5次 定期會
- 類別
- 民政教育
- 案號
- 2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蔡育輝
- 案由
- 建請將「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6點第1項:「員工諮商鐘點費,每人每年補助4小時為原則,每小時最高補助新臺幣1,600元」,改修正為「每人每年補助6小時為原則,每小時最高補助新臺幣2,000元」。
- 說明
- 為打造温馨友善職場,主動發現、預防並適時「協助」員工解決各種可能影響組織效能之相關問題,使市府員工得以健康身心投入工作,提升組織整體凝聚力及生產力,以推展整體競爭力。臺南市政府在114-115年度訂定「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在案,顯見有關注到公務員承受公務業務所造成的精神壓力層面。
- 近4年來物價上漲,然「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6點第1項:「員工諮商鐘點費,每小時最高補助新臺幣1,600元」,補助金額恐有不合時宜處。
- 就了解目前諮商診所收費甚多都是收費每小時2,000元,市府補助之預算每小時僅1,600元,不足部分需由員工自行給付差額,對照顧市府員工心理健康未臻妥善。建請市府能修正「員工諮商輔導要點」員工諮商鐘點費,將每小時最高補助新臺幣1,600元修正為2,000元,並隨物價上漲因素能每三年檢討一次要點是否符合照顧員工當前需求後,調整「每人每年補助時數與每小時最高補助之金額或每年補助金額上限」。
- 市府員工在與其他五都競爭城市各項政績指標,來自上級要求與代議士為民服務所督促的業務效率上,工作壓力極大,亟需有適當的心理諮商協助;中央勞動部勞動署主管對部屬極致霸凌致使同仁無法長期承受過度壓力以死表達抗議之殷鑒不遠,市府豈能不慎,實需適時修正諮商時數原則與補助金額為當。
- 辦法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5/06/26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5/07/02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5/07/08
- 發文字號
- 南議民教字第 1140005805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議「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諮商輔導要點」第6點第1項:「員工諮商鐘點費,每人每年補助4小時為原則,每小時最高補助新臺幣1,600元」,改修正為「每人每年補助6小時為原則,每小時最高補助新臺幣2,000元」案,敬答覆如下: 一、查衛生福利部提供15歲至45歲有心理諮商需求的民眾,每人3次心理諮商補助,以及本府衛生局提供本市居民每人2次諮商補助。上述補助皆以每小時新臺幣1,600元為標準,同仁亦得視需求運用相關資源。 二、本府自114年1月1日起與本市9所心理諮商機構簽約合作(如附件),以每小時1,600元提供同仁心理諮商服務,並補助員工諮商鐘點費每人每年4小時,若服務對象4小時鐘點費補助請畢尚有服務需求,仍得由服務機關參考諮商心理師輔導建議,並評估服務對象狀況後專簽延長補助時數,期有效協助同仁解決職場、生活及心理健康問題。 三、綜上,本府與本市9所心理諮商機構簽約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將於特約期滿時,評估財政資源分配及當前物價狀況,適時檢討調整本府曁所屬機關諮商鐘點費補助時數及費用,承蒙貴席對本府曁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心理健康之關切,本府至為感謝,,所提建議事項將納入調整時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