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議案屆次別
第2屆 第8次 定期會 
類別
建設 
案號
提案性質
市府提案-墊付款案 
來文日期
2018/08/27 
來文字號
府環清字第1070947504號 
提案單位/人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連署人
 
案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估列本府辦理「108年度一般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補助地方持續換購低碳清運車輛」新臺幣3,008萬7,000元(中央補助1,805萬2,000元,本府自籌1,203萬5,000元)墊付事宜,為爭取時效,謹請貴會同意先行墊付,俾憑辦理後續相關作業事宜,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敬請審議。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日環署會字第1070061976號函辦理。

二、本案符合「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第四款:「經上級政府核定之補助款,所使用之支出。」及第六款:「配合上級或同級政府施政需要而核定必須分擔且須及時使用之支出。」等相關規定。

三、本案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定估列(如說明一),中央補助款為1,805萬2,000元整,另本府自籌1,203萬5,000元,總計3,008萬7,000元,因經費補助核定日未及納入本局108年度預算,擬辦理先行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四、本案業經本府107年8月22日第350次市政會議,送請 貴會審議。

 
辦法
請貴會同意先行辦理墊付,俟108年度追加(減)預算或109年度總預算時再予轉正。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2018/07/12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審查意見
同意墊付。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18/11/27 
大會決議
照番查意見通過。﹝本案經107.11.27第二屆第12次臨時會大會議決﹞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18/12/03 
發文字號
南議建設字第 1070008094號 
執行情形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