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議案屆次別
-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 類別
- 工務
- 案號
- 45
- 提案性質
-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 來文日期
- 來文字號
- 提案單位/人
- 林美燕
- 連署人
- 邱莉莉、吳禹寰、曾之婕、曾培雅
- 案由
- 建請市府將南區三官路176巷5弄路面重新翻修,以保障用路人通行往來之安全。
- 說明
- 依據民眾反映,該路面年久失修導致有龜裂破損嚴重且部分有坑洞下陷,影響行經該處之用路人往來通行之安全疑慮,亟需重新鋪設路面。
- 建請市府儘速擇期將上開路面予以重新鋪設,以保障民眾往來通行及身體健康安全。
- 辦法
- 如案由。
- 提案附件
- 一讀日期
- 一讀審議結果
- 委員會審查日期
- 2023/10/23
- 審查意見
- 函送市府研辦。
- 審查結果附件
- 大會決議日期
- 2023/10/27
- 大會決議
- 照審查意見通過。
- 大會決議附件
- 發文日期
- 2023/11/03
- 發文字號
-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10068號
- 執行情形
-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南區三官路176巷5弄路面重新翻修,以保障用路人通行往來之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南區三官路176巷5弄為路面路寬8M以下之道路,依據「臺南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及本府109年3月16日府工園一字第1090132340號公告規定,由權責機關-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卓處,本府工務局已於112年11月15日以南市工務一字第1121501706號函轉請南區區公所研議辦理。 二、另依據臺南市南區公所112年11月24日南南經字第1120867151號函示,此道路查有民眾陳情將現況連鎖磚材質改為瀝青鋪面,公所已於112年9月13日將調查表交與里辦公處調查,俟里辦公處回復調查表後研議辦理。
- 回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