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議案屆次別
第4屆 第2次 定期會 
類別
工務 
案號
45 
提案性質
議員提案-一般提案 
來文日期
 
來文字號
 
提案單位/人
林美燕 
連署人
邱莉莉、吳禹寰、曾之婕、曾培雅 
案由
建請市府將南區三官路176巷5弄路面重新翻修,以保障用路人通行往來之安全。 
說明
  1. 依據民眾反映,該路面年久失修導致有龜裂破損嚴重且部分有坑洞下陷,影響行經該處之用路人往來通行之安全疑慮,亟需重新鋪設路面。
  2. 建請市府儘速擇期將上開路面予以重新鋪設,以保障民眾往來通行及身體健康安全。
 
辦法
如案由。 
提案附件
 
一讀日期
 
一讀審議結果
 
委員會審查日期
2023/10/23 
審查意見
函送市府研辦。 
審查結果附件
 
大會決議日期
2023/10/27 
大會決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大會決議附件
 
發文日期
2023/11/03 
發文字號
南議工務字第 1120010068號 
執行情形
本府就「建請市府將南區三官路176巷5弄路面重新翻修,以保障用路人通行往來之安全」案,敬答覆如下: 一、本案南區三官路176巷5弄為路面路寬8M以下之道路,依據「臺南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及本府109年3月16日府工園一字第1090132340號公告規定,由權責機關-臺南市南區區公所卓處,本府工務局已於112年11月15日以南市工務一字第1121501706號函轉請南區區公所研議辦理。 二、另依據臺南市南區公所112年11月24日南南經字第1120867151號函示,此道路查有民眾陳情將現況連鎖磚材質改為瀝青鋪面,公所已於112年9月13日將調查表交與里辦公處調查,俟里辦公處回復調查表後研議辦理。 
回覆附件